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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1【大同律和付梓法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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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《儒林拾趣》杂志社。

    这几天的气氛不是很好,有两个股东闹着要撤资。也不能说撤资,纯粹只是撤股,当初投的银子不要了,想跟杂志社彻底撇清关系。

    翟文贲、张天植和李巽三人,坐在一起愁眉不展。

    哭门叩阙的,可不止有落榜生,还有少数前朝士子。

    落榜生被带去刑部,互相检举之下,很快供出几个带头者。

    朝廷也说话算话,只把闹得最凶的三个,收回大学毕业证,剥夺功名,永不叙用。另外还有两个带头的,收回大学毕业证,但功名还在,能以中学毕业生的身份去考吏员。

    至于参与进来的前朝士子,就没有那么容易被释放了,一直关在刑部反复提审。

    “今天上午,最后一个落第生已经释放,”李巽忧心忡忡说,“但被抓的前朝士子,目前全都关押着。也不准家人去探视,给银子都不行,不知朝廷会如何处置。”

    张天植还抱有侥幸:“落榜士子都放了,前朝士子应该不会出事。”

    翟文贲说:“我这两天,右眼皮子直跳,总感觉要有大祸临头。”

    “去饰兄,你莫要吓我。”李巽愈发紧张。

    翟文贲摇头道:“当今天子,颇类明朝太祖。我曾读过一半杂记,明太祖曾有文字之狱。兖州知府卢熊,‘兖’字写成‘衮’字,大不敬,被处斩。中书詹希原给太学写匾,‘门’字少了一勾,被视为阻碍纳贤,斩之。杭州教授徐一夔进贺表,有‘为世作则’四字。‘则’音似‘贼’,明太祖认为是影射,下令处斩!”

    “有这种事?”张天植也是脖子一紧。

    “千真万确!”

    翟文贲担忧道:“当天陛下,做事多学明太祖,万一……唉!”

    明代文人,经常写文章编排皇帝,包括朱元璋也被编排过。满清编修的那本《明史》,很多离谱的内容,都出自明代文人的笔记。

    就拿明初的文字狱来说,或许可能有过,但绝对没有那么过分。

    只说翟文贲刚才举例的三人,徐一夔在正史中活了80多岁,怎么可能因为“则”与“贼”同音而论死?还有那个中书舍人詹希原,太学建成于洪武十五年,给匾额题字论死也是那时候。但又有史书记载,直到洪武二十五年,詹希原还活得好好的,而且奉朱元璋的命令,去给周癫仙碑写文章并题篆额。

    估计是朱元璋得罪的文人太多,死后被文人写书疯狂抹黑。

    不管如何,眼前这三人,越想越多把自己给吓到了。

    “嘭!”

    楼下大门被猛地撞开,随即传来一阵嘈杂声,又有脚步声在楼梯口响起。

    “死定了!”李巽吓得浑身瘫软,窝在太师椅上瑟瑟发抖。

    翟文贲似乎也泄气了,喃喃自语道:“当今天子,胸怀大度,竟真要因言杀人?”

    “哐!”

    房门大开。

    几个前朝士子,被刑部官员押着进来,身后还有许多警察跟随。

    一个前朝士子指着张天植说:“就是他,去年在画舫醉酒,当众谩骂圣明天子,还非议朝廷的分田之政。不仅我们可以作证,画舫里的名妓也能作证。”

    “我没有,我没有!”张天植惊慌站起,忙不迭的辩解。

    另一个前朝士子指着翟文贲:“这厮也非议圣天子,说皇帝糊涂透顶,不该给前朝士子考科举定下年限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,这次哭门叩阙,也是他们从中串联。否则我们这些前朝士子,又没有科举落榜,为何要跟着一起去哭门?他们说,要趁机向陛下请命,说不定前朝举人都能考会试!”

    “李巽也诽谤官府,说新朝的官吏,都是不学无术之辈!”

    那为首的刑部官员,脸色阴沉道:“把这几人带走,查封报馆,看是否还有什么诽谤朝廷的文章!”

    三人被警察架住,仿佛浑身抽去骨头,似煮熟的面条般被拖走。

    关于骂人,《大明律》非常严苛。

    无缘无故骂人,笞十杖。

    骂长辈,一年徒刑,笞六十杖。骂平辈长者,笞一百杖。

    骂直系长辈,比如祖父母、父母、公婆,视情节严重与否,最高可判绞刑。就算皇帝大赦天下,此类犯人也不在宽赦之列。

    骂朝廷,视具体情况而定,最高可判凌迟、诛族!

    如今《大同律》早已颁布天下,而且在实行过程中,还修改过部分条例。

    相对而言,要比《大明律》宽松许多。

    《大同律》相关内容如下:

    无缘无故骂人,罚一鞭(必须当众脱裤子打,以下皆同此例)。

    骂长辈,如果长辈有大错,免罚。如果长辈无错,骂人者罚十鞭。骂直系长辈,如果长辈有大错,骂人者罚十鞭。如果长辈无错,杖责六十!

    儒家以孝道治天下,赵瀚只能修改到这个份上。

    事实上,不管是在哪个朝代,关于骂人的法律条款,基本都是没有严格执行的。被人骂了,第一反应是对骂,谁吃饱了撑的去报官啊?

    《大同律》同样有非议皇帝和朝廷的条款。

    第一,只要有确凿证据,证明此人非议皇帝和朝廷(非议地方官府不算,地方官干得不好可以骂)。不管这人说得对不对,先鞭笞二十下再说。若有再犯,判处有期徒刑半年。屡教不改者,流放边疆。

    第二,关于分田政策,但有公然非议者。第一次犯事,半年徒刑,取消功名,不得经营特许生意。第二次犯事,流放边疆。

    相较于历朝历代,这已经非常仁慈了。

    而且至今为止,还没有人因此被处罚过,主要是没人去官府举报。私底下发牢骚,也没法证实——傻子才会在公众场合乱讲话。

    翟文贲、张天植、李巽三人,很快被带到刑部,那位名妓也被叫来问话。

    大理寺亲自审判,几天时间便查明细节。

    “嗙!”

    惊堂木落下,大理寺评事(正七品法官)当庭判决:

    “张天植,男,浙江嘉兴秀水人。当众辱骂天子,非议朝廷田政,串联士子跪哭东华门。证据确凿,依《大同律》,数罪并罚:鞭刑四十,徒刑半年,罚银二十两。若有再犯,从重处置!”

    “翟文贲,男,山东济南淄川人。当众辱骂天子,串联士子跪哭东华门。证据确凿,依《大同律》,数罪并罚:鞭刑四十,罚银二十两。若有再犯,从重处置。”

    “李巽,男,金陵府江宁县人。当众诽谤朝廷,串联士子跪哭东华门。证据确凿,依《大同律》,数罪并罚:鞭刑四十,罚银二十两。若有再犯,从重处置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可有异议?若有异议,尽快申诉,改由我的上官来判案。”

    三人面面相觑,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之情。

    大理寺竟然真的按照《大同律》判决,没有因为他们骂皇帝而杀头。

    李巽连忙跪下磕头说:“多谢评事大人开恩,草民没有异议,今后保证决不会再犯。

    这货是真被吓到了,再犯就得坐牢半年。屡教不改,直接流放啊!

    他只有发牢骚的胆子,真不愿坐牢或流放。

    张天植却当庭喊冤:“我不服,为何他们两个,只是鞭笞和罚银,我却要坐牢半年?”

    大理寺评事说:“因为你非议田政。”

    张天植质问道:“难道非议田政,比非议天子还判得更重?”

    大理寺评事冷笑,拍拍桌上的《大同律》:“律法就是这么定的!你还有什么可说的?”

    张天植欲言又止,终究没有攀咬另外两人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翟文贲和李巽低头不敢说话。他们私下也非议过田政,只是外人不知道而已,此刻生怕张天植把他们供出来。

    “退堂,择日再审《儒林拾趣》一案。”大理寺评事说道。

    心里刚落下的石头,再次又悬起来,李巽麻着胆子问:“还……还没审完?”

    大理寺评事说:“你们个人的案子已经结了,《儒林拾趣》的案子还没审呢。你们合伙办报纸,难道没读过《付梓法》?关于办报,《付梓法》有严格规定。不得诽谤他人,不得妄议朝政。广西科举舞弊案,基本查明无此事。这是诽谤!还有你们在报纸上抨击科举,这是妄议朝政!”

    大同新朝的法律,朝廷和地方官府是分开的。

    地方官府胡乱制定地方条款,又或者地方官为非作歹,报纸可以进行讨论。但是,不能污蔑,污蔑属于诽谤。(这个条款,其实界定不明,断案时有很大的操作空间。)

    而妄议朝政,针对的是中枢朝廷。中央制定的政策,不准报纸随意编排!

    《大明律》前后修改六次才确定,《大同律》目前只改了一次,还会继续根据实施情况进行修改。

    李巽磕头哭嚎道:“评事大人饶命啊,草民回去就撤股,今后再也不办报纸了!”

    妄议朝政,如果造成严重后果,最高判罚是要流放的,这货吓得都快尿裤子了。

    大理寺评事却呵斥道:“站起来,新朝断案,不得下跪!再敢跪下,便是扰乱公堂,拖下去先打板子再说。”

    翟文贲一直没再说话,他心里更加恐惧,报馆里有一本小说稿件。小说还没来得及修改,违规之处很多,万一被盯上,可比诽谤和妄议朝政更严重。

    这本小说的稿子,已经摆到皇帝面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