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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一章 溪流所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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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时至二月末,天气转暖了许多,风吹在脸上也没那么刺骨。

    帐篷里,士兵的呼噜声此起彼伏,确定他们早就睡死,若芸从蜷缩的角落里爬起来,蹑手蹑脚的钻了出去。

    幸好借口身体不舒服,才靠着尚有余温的炉子睡,不然就要同那些随意翻身、打呼噜的士兵挨着睡,她个姑娘家到底还是介意的。

    可那些个炊事兵着实睡的吵闹,这才半夜她就睡不着,干脆去林子里走走。

    记得百泽说过,这儿靠南面不远是有条河流的。

    摸索着向南走,她身材矮小,巡逻的卫兵并没有注意有个鬼鬼祟祟的影子窜过一棵棵树后。

    成功的找到那片泛着水光的小河,回头那大片黑压压的营帐已经在身后。

    她看着比石头高出没多少的水,不禁失笑。

    什么小河,现在不是汛期,干的跟小溪似的……

    每次跟着百泽东奔西跑都是急急忙忙,虽说自己脏点不至于暴露,但怎么都觉得难受。

    更何况,昨天张余还笑着说,兵营有跳蚤再正常不过,她听着脸都快绿了。

    虽说和那几个兵接触不多,就算遇见了也不说话,可心理作祟吧,总觉得身上痒痒的。

    过了冬,水还是冰冷,她指尖碰了碰便缩了回去。

    出了老宅就没好好梳洗过了,一想起张余那的结论,她四顾无人,又看见露出的大石头,便心一横,干脆躲到石头后,脱了鞋,把两只脚都浸了进去。

    伴随而来刺骨的冰冷让她猛的闭上眼,好半天都不能动弹。

    不过,冰冷的河水好歹让红肿的脚不那么刺疼了。

    适应了水温,她慢慢走动,想把整条腿都放进水里,可刚到了膝盖便僵硬的动弹不得,只得退回去,靠在石头后呲牙咧嘴。

    林子那边忽然传出交谈声,若芸一惊,整个人贴上了石头,大气也不敢出。

    要是被发现了,她不就死定了?

    幸好,那两个交谈的人离得很远,没入夜色连她也看不清楚。

    只有个身影远远的同另一个说着什么,宽大的似乎镶着狐裘的白披风将他整个人包裹起来,只露出了泛着鳞光的盔甲一角。

    可那披风上硕大的印记,再眼瞎的都能看清楚:那是个猛虎的头颅,正张着血盆大口吼叫着。

    那是于王府的标记啊!

    若芸吞了口口水,死命的贴着石头将自己缩到最小。

    就算他不是于王,也是于王手下的将军吧,杀人不眨眼是家常便饭吧?当她是可疑之人军法处置可怎么办?于王就算是异姓王、同程清璿应是认识,可她一见着那虎头还是心生畏惧。

    她现在好生后悔,就算有虱子跳蚤也好过被发现抓起来啊。

    两人却只低低的交谈,丝毫没有注意这边的动静,过了好一会儿,才再次朝着林子深处慢慢走去。

    若芸浑身僵硬,何况两只脚丫一直踩在水里、保持着蜷缩的姿势,现在感觉麻木一片,就和身边的石头一样硬、完全不听使唤。

    她大大呼出口气,慢慢把自己从水里拖回岸上,使劲擦了擦脸,气喘吁吁的倒在乱石上。

    看向星光璀璨的夜空,她才松了口气,心想着程清璿与荣逸轩汇合多日,可她在营地不曾见过他,不知现在可好。

    想着正发呆,突然有张放大的脸倒着出现在眼前,煞白一片。

    “鬼——”她企图尖叫,表情扭曲,一想到那刚走的魔鬼就更害怕的不敢叫出声,心脏疯狂的跳动着,却忽然发现这张脸这么面熟。

    “百泽!你——!”她坐起来,扭头认出来人,顿时冻得苍白的脸涨得脸通红,“你要吓死人吗!”说完拍着前胸,头昏脑胀的想站起来,可脚还是不听使唤。

    百泽不知道有什么家底,竟又换了身大红大紫的女装,这次还不忘把脸涂得煞白,只在嘴唇上点了两点红。

    这么个白脸鬼突然出现在这个原本就提心吊胆的夜晚,她苏若芸没吓死真的是命大。

    百泽皱了眉,一脸委屈的蹲下看着她:“丫头,哪有吓你,是你呆呆的躺着,我还以为是死尸呢。”

    “呸呸……”她气结,四下张望着。

    百泽笑吟吟的从身后摸出两只鞋子,朝她道:“你可是找这个?”

    虽然是黑色的布鞋,可这双这么小,不就是她刚才穿的么!

    “还我!”她劈手就夺,“你是不是还想让我感谢你把我卖军营只是烧火,不是当军妓?”

    百泽一缩手,奇怪的看着她,两只眼睛似乎单纯到极点:“就你这样,不够格吧。”

    若芸气的四处找,可那光溜溜的岸边竟然连够得到的石头都没,倘若有,她一定砸了过去。

    而百泽,则一脸无辜的看她坐着左看右看。

    放弃寻找石头,她只得用杀人的眼光瞪着他那张“死人脸”,道:“你怎么想到来找我?还是,你是路过?”

    百泽苦笑起来,就像自己才是受了莫大委屈的人:“你这丫头好没良心,我是专程来看看你活没活着罢了,总比你……自己混入军营、有了个差事就不管我好。”

    “你总是神出鬼没,我以为你出去办事……”若芸语塞,回想起百泽不见后她没有再想起他,如今听他提起,她倒真的觉得自己很忘恩负义。

    这城中戒严,不会轻功的百泽要从城里出来想必也花了番功夫。

    这么一想,气也消了,只小声说:“对不起……”

    百泽似乎快活极了,伸手把两只鞋子递给她:“你要是多个心眼,也知道这鞋不能乱丢啊”。

    “不是我乱丢,我刚才,好像看见于王了……”她接过来穿上,觉得脚慢慢可以动了。

    “于王?哪里?在哪里?”百泽站起身四处看,却没发现人影。

    “别找了,都走了。”她懒懒地回答,要是还没走,她就是真的成尸首了。

    百泽这才放心,重新蹲下,神色忽然凝重了些。

    “有什么事,你就说吧。”若芸正色道,她也想,他不可能只为了确认她安全才来,这又麻烦又累的事,他百泽才不干。

    果然,百泽露出为难的神色,笑了下:“是这样,我呢,因为这兵荒马乱,要去……额……盘点货物,所以,很多天我都不会出现,你要是有困难呢,这些拿去用,有钱能使鬼推磨。”说完,将一个布包交到她手上。

    打开一看,里面竟然是几锭黄金!

    “哪里来的?”若芸想也不想就丢还给他,“你快拿回去。”

    他是想告诉她,要把她一个人丢这儿了,她虽然有些后怕,但他给的钱,她不能要,她才下定决心要靠自己的力量在这里活下去。

    可百泽接过去转了个圈又交到她手上:“丫头,你先放着,兴许真的有用,我这一去不知道要多久,朋友一场,还答应带你回京城,你这一个人在这儿我可放心不下。”

    “朋友一场……”若芸喃喃的重复着,那包金子就这么给放在她手心。

    从小便是深闺之中养大的她,晓红将她当主子、爹娘当她是长不大的姑娘,楚如兰之流只会仗势欺人,朋友,百泽还是第一个这么说。

    他说他是朋友,是自愿而为之,不是受人所托、碍于情面之事。

    “得了,我要赶紧走,被你说的那个什么于王抓住说不定被抓去当了姬妾,那我可就亏了。”他拍拍身上的尘土,满不在乎的嘟囔着。

    若芸白了白眼,百泽可是性别错乱,只怕于王知道他是个男人,早把他当人妖处死了,也不知他爹娘平时怎么看得下去,不由得撇撇嘴:“我说大少爷,你是真喜欢当女孩子?这穿着女装才惹眼吧?”

    她点了点他,又比了比自己不起眼的士兵装扮,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“你这就不知,这城中最好混的人才是进出自如的,我不过做了样子图个方便。”他邪魅一笑,朝她眨了眨眼。

    若芸咀嚼半天他的话语,这才反应过来,整个人都愣住了:“你……你是说……军……军妓……?”

    “喂,我真的走了啊,你没事吧?”百泽伸出手在她眼前挥了挥,“都说了是做样子,真有什么,你几时见我溜得不快?”

    若芸被他逗乐,扑哧一笑,觉着两只脚总算恢复了些,点点头站起身。

    百泽不再迟疑,四顾无人,那紫色的缎子仿佛和夜色融为一体,只回身走了几步就再也看不到了。

    若芸掂着沉沉的小布包,迟疑了下还是塞进怀里。

    还擦澡么?

    她愣了下,随即打消了念头。

    再遇到个什么王,只怕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。

    蹑手蹑脚的回到帐篷,里面的人依旧睡死。

    她轻轻的将布包掏出来塞进柴火堆的最里面,然后盖上了树枝和残存的枯叶。

    看了眼睡的四仰八叉的士兵,不安的心里稍稍放松了下,若芸不好意思的低下头,重新蜷缩回角落里。

    方才冻僵的双脚已然暖和,不知何时开始,发冷的身子变得容易回暖,她微笑,鼻尖仿若萦绕淡墨之樱香气,不多时便睡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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