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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章 古道凄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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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滇南地区气温宜人,阳光舒适,因地处高原地貌复杂,一年四季如春,逢雨季则唤生机,逢旱季则换新貌。可谓一步一景,游者在此则春风得意,文人在此则吟诗赋画,智者在此则领略天地。

    滇南城与天南城之间走路则五日行程,骑马则两日有余,两城之间有一条官道,自古以来便是将士戍边所必经之路,此路不知送多少男儿上边疆,亦不知迎回多少好汉返故里,此道名唤——天滇路。

    此时正值傍晚,夕阳余辉已经披洒在天滇古道两边的芳草之上,给凄凄芳草蒙上一层金黄。古道之上,风卷尘生,沙尘随风走,风过则留尘,尘土不断染上过往旅客的双鞋,风走了,而尘则留了下来。

    只见在这条黄昏古道上,还有在赶路的旅者,一身白色布衣随风而动,头戴白纱帷帽,于风尘当中隐约可见其脸。白衣男子还牵着一匹棕黄的老马,马背上驮着一个人,只见这人身上盖着一块粗破布,面部朝下看不清楚是何人。

    马背所驮之人可能因为在马背上受颠簸过久,慢慢睁开双眼,他的眼睛有点不适应光线,他双眼眯成一缝,看到四条马腿。他再次闭上眼睛,像是在理清思路也像是在重振精神,这次睁眼往旁边看了看,他看到一个人,视线有点模糊看得不太清楚。

    “水……水……我要喝水……”被驮在马背上的人艰难地开口说道,此人头发有些零乱,双目无神,嘴唇干紫,脸色稍白,现在能够认出此人就是洛宾。

    “你醒了?你这也能活下来,真是命大。”白衣男子在马背上的一个布包袋内取出一个竹筒式水壶,然后将洛宾从马背上扶了下来,两人一同坐在地上,白衣男子将水壶递给洛宾。

    洛宾接过水壶后便大喝起来,干涸的喉咙得清水,清水入胃一丝我还活着的感觉涌上心头,大口喝过水后,洛宾有种爽快感,这时他提出了第一个问题:“你是谁?”

    “你不记得我了,今日中午的时候我们还说过几句话。”白衣男子回答道。

    “记得,但我们一开始便不认识。”洛宾的思路逐渐清晰起来。

    “我名唤李崇云,崇拜的崇,云丛的云。志在游历天下,四海为家,无拘无束,以云为伴,崇云之志。”白衣男子说着年轻人高傲的话,但没有年轻人高傲的语气。

    “我叫洛宾,感谢你的救命之恩,我要回滇南,我要找我芳姨,她有危险。”洛宾先是苦笑一下,然后说道。

    “你真要回滇南?你不怕回去会被人切开熬汤。”李崇云语气平淡,像是理解了洛宾所作出的决定。

    “若是如此,我更要回去,我芳姨还在滇南,我杀了田中天,城主不会放过我,我不能害了我芳姨。”洛宾将竹筒水壶递回给李崇云并对其说道。

    “真男儿!”李崇云对洛宾赞扬了一句后继续说道:“话说,你真的杀了人?怎么看都不像啊。”

    洛宾听到李崇云的话,内心里涌出在书院碧池柳岸边,因为看到田中天欲加害芫花,一时情急双掌击飞田中天七米远。但洛宾从未想过,那双掌一击,田中天被自己毙命,回想起那时的情景以及击飞田中天时的奇异感觉,洛宾突然生出一个念头。

    “闭目静心,凝神聚气,宁静致远,气沉丹田……”洛宾闭上双眼,嘴唇轻动,书院钟先生教给他的凝聚真气浑天体的口决在心中默念,“百脉汇冲,真出太阳,气聚太阴。”

    依照口决指使,洛宾在默念完口决后,摊开自己的右手,右手手腕还有一道铁链的勒痕。但洛宾的目光并没有在那道勒痕上,只见右掌上悬浮着一颗直径堪比拇指,绿油油发亮的真气珠,在真气珠的周围还环带着三道命理雾气。由于洛宾成功突破一阶等级,他的寿命也逆天式增长十年。

    “一阶零品医师,果然是医师,难怪伤会好得这么快。”李崇云在旁边说道。

    洛宾能成为医师,自然很是高兴,至于之前钟先生所说他是无品之人一辈子无法进入乾坤八道的修炼,也如阴天转晴,所有乌云雾霾统统一扫而空。

    “竟然洛兄这么豪气,让在下看真气浑天体,本人不回礼也说不过去。”李崇云改变了对洛宾的称谓,其说完后也摊开自己右手,只见其掌心之上慢慢涌现出青色的真气,真气如雾状亦如尘状,在不断变幻的过程中,逐渐汇聚成两颗一大一小的青色真气珠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哈——在下是一阶四品刺客,比洛兄你要高出四品。”李崇云貌似有点得意,无意中拍了拍洛宾的后背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洛宾没有出声,被李崇云拍了下后背的伤,有一丝痛楚,但洛宾忍住,没有发作出来。

    “我心急回滇南,告辞,感谢李兄的救命之恩。”洛宾归心似箭,一心担忧他芳姨的安危,突然开口向李崇云请辞。

    “啊,嗯,你自己做的决定,我多说无益。不过你不用谢我,因为你此行回去必死无疑,就当我没救过你这个人了。”李崇云对洛宾说道,不过在李崇云心里并不觉得有救过洛宾,一切都只是顺手而已,对他这个刺客来说,应该用“顺手牵羊之劳”来形容再恰当不过。

    洛宾学着成年男子的模样,对洛宾行以拱手之礼,然后便转身离开。洛宾身上带伤,走路的步伐并不平稳,行一步,身一歪,脚一踏,伤一痛。

    “洛兄,这马你就骑着去吧。”李崇云把马牵了过来,并将缰绳交到洛宾手里。

    “真不好意思。”毕竟拿人家东西手短,洛宾也确实感到不好意思接过马匹。

    “不必跟我客气,我习惯以我双脚行走天下。”其实这匹马是李崇云顺手牵羊盗过来的,在一处牧马人家的草地里盗走此马。

    “我不会骑马,给我也没用,我还是走回去吧。”洛宾也是自有苦衷,从小不学骑术,看到马都不知如何爬上马背。

    “隐蔽。”李崇云表情突然变化,挥手一拍马屁股,让马匹往前奔去,带着洛宾进入路边有半人高的芳草丛中躲藏起来。

    “李兄,到底发生什么事?”洛宾强忍住后背的伤痛,向李崇云问道。

    “怪我放松警惕太大意了,在天南城的方向,有一大帮人马正在过来。”李崇云回答道。

    “有人来而已,不需要躲起来吧。”洛宾感觉有点小题大作。

    “必须要这样,天南城可不太平,根本不知来的是哪路人马,何况我能从大地的振动中听到不寻常之处。”李崇云将一边耳朵紧贴在大地上,像是在聆听着什么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洛宾在心里想着:有没有这么夸张。

    “注意!来了。”李崇云扒开前面芳草,从草间拔开一条缝,从这条缝中把视线探出。洛宾也跟随着李崇云的视线往外看,只见前方一片荒凉草地,但草地之上蔓延着大片飞尘。

    出现了,在前方草丛之中,不断钻出一个又一个人影,越来越多。从他们的动作看出,他们非常慌张,像是在逃难,更像是在逃命。从他们花花绿绿的衣裳上能辨认出,他们是一大群普通的平民百姓,男女老少皆有,携家带少的,怀抱婴孩的,慌乱爬行的……

    洛宾已经被眼前的一切所吸引住,他从未见过有这么多人一起狂奔,像是在躲避着什么,像是在逃避什么什么,就像是有什么牛鬼蛇神正在后面追赶着他们。

    接下来出现的一幕完全将洛宾震住了,的确出现了牛鬼蛇神。只见在后面出现了一群身披兽衣,浑身皮肤漆黑如墨,手持各种长形兵器,见人就杀。

    想必这一群皮肤漆黑如墨的人就是南蛮越军,长得奇怪的人洛宾不是第一次见,但长得如此怪异,还当真是首次见到。这一群黑人,不仅杀人如麻,而且他们还带领着一群猛兽。洛宾平生第一次见到的大象,四腿如柱踩地为坑,双耳成扇面相唬人,双牙如剑无物敢挡,一鼻成号一啸震天。

    跟随南蛮黑人出现的不仅仅是有最为注目的大象,还有三角黑牛,每只黑牛背中都骑着一个黑人,只见他们在草丛不如横冲直撞,三只牛角望而生畏,被牛角顶中的人纷纷被抛上数米高空,这群三角黑牛数量十几匹,杀起人来简直凶猛异常,越杀越勇,就算是手无寸铁之平民,亦不带丝毫怜悯,现状惨景恐怖无比。

    洛宾看得完全呆住,如此屠杀的场景生平首见,大象黑牛更是闻所未闻之物,让洛宾见到都喊不出这群畜生叫什么名字。就在洛宾感觉非常惨忍的时候,草丛当中还窜出一条黑蟒蛇,那条黑蟒蛇挺起蛇首的时候,都快比那大象还要高了,真怀疑那条黑蟒蛇能将那大象吞下。

    黑蟒蛇吐吞着舌信,它在寻找目标,从空气中传来的气味中,它找到了目标,是右前方二百米远的一个怀抱婴孩的妇女,气味告诉它,这是最好吃的。

    黑蟒蛇缩头进草丛,蛇身将所有草压低,由于蛇身过于巨大,这草丛上没有草能够盖住蛇身,真不知道这蛇是从哪里窜出。

    蛇身游走如雷电,区区二百米距离瞬间便至,血盘巨口直接咬上妇人的腰身,大幅度左右摇晃几下后,便将妇人吞下。那妇人怀中的婴孩也被抛向高空,黑蟒蛇蛇首大开,身躯如弓向前一啄,那个婴孩在未落地之时便落入蛇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