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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二章 义军不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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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好不容易缓过气来,桓冲用不大的声音轻声嘱咐道:“怡儿,你为人鲁莽轻率,容易惹是生非,以后不管阿爷在或不在,都要多读黄老,研究全命保身之术!”

    “阿爷不要这么说!”桓怡虽然是个容易冲动的少年,但是毕竟本性纯良,闻言眼圈都红了:“阿爷一定能长命百岁!”

    “嗨!”桓冲苦笑一声,心中却闪过一丝欣慰:“这孩子虽然脾气暴躁一些,可是毕竟纯善孝顺,倒是个好孩子!”

    一对父子正说着话,却见中军帐外传来一阵马嘶声,而后就是一个匆匆的脚步声。

    “谁在外面?”桓冲转头看着中军帐外,开口道;“阿怡,你去看看!”

    “好!”桓怡一阵风一般冲出帐外,他去得快回来得也快,没一会就把一个斥候带了进来;“阿爷,是张虎,他有紧急军情!”

    “难道是胡人南下了?”桓冲心里一紧,不由得问道;“何事如何紧张?”

    “禀报明公!上明北十五里来了一只军队自称是北地义军,名为‘复汉军’!说是要来投靠明公,一起抗击胡狗!”

    “原来是义军。”桓冲这才松了口气,不由得说道;“区区一支义军,你张虎也算是跟着先兄(桓温)见过世面的了,怎么这么慌张!”

    军中扰乱军纪,冲撞中军乃是大罪,这也是桓冲性情宽厚温和,这才没有追究他的罪过。要是换了他的哥哥桓温,只怕张虎此刻人头已经落地。

    听到桓冲这么说,张虎不由得苦笑,他自然知道桓温为什么这么说,他自己也见过很多北方义军,虽然说是“义军”,可是实际上就是一群衣衫褴褛的流民,不要说战斗力,很多人饭都吃不饱,只怕冲锋都成问题,更不用说战斗了。

    可是眼前的这只复汉军却是不同,那徐进如林的步槊队,步履整齐的弓箭手,还有那动作矫捷如猿猴的精骑,无不令他心中震撼到无以复加。

    和这样的军队交战,没有人敢说可操全胜。

    他立刻回应道;“明公有所不知!这只部队可和一般的义军不一样!”

    “哦?哪里不一样?”

    “这支军队人数只有一千人,后面还跟着两千老弱妇孺,可是这一千人的战斗力,只怕不输于我桓氏精兵,甚至还犹有过之!”

    “怎么可能!”桓怡立刻叫嚷道:“这桓氏精兵乃是大伯纵横天下留下来的班底,一群北方泥腿子,怎么就能比得上我桓氏的部曲!”

    “稍安勿躁,让他说完!”桓冲冷静地阻止了儿子的叫嚷。

    “明公,这支部队人数不过一千人,有一百五十精骑,其中多半是汉人,有小部分胡人,个个身着双重皮甲,一人双马,弓马都是精锐无比,马上奔驰纵横如飞,只怕在胡人那里也是精锐!”

    “竟然如此!”桓冲立刻激动起来,战马喜欢干冷的气候,因此气候湿热的南朝不适合养马,偶尔养了一些战马,也只是聊胜于无,顶多装备斥候和一小部分骑兵。也正是因此,后来的南宋屡屡败绩,而朱元璋北伐的时候甚至还得去琉球买马!

    南人乘舟,北人骑马,南朝骑兵稀少,马队力量比之北朝弱了不止一筹,简直是萤火之于皓月,若是能够有一只纵横天下的骑兵部队,只怕实力要增强不少!

    是以,桓冲立刻激动地问道:“你可看清楚了?这一百五十人真的都是精骑?”

    “千真万确!”张虎立刻保证道:“复汉军以五十人为前锋,五十人居左,五十人居右,往来环护,纵横如飞,而且各个杀气磅礴,显然是见过血的好兵!”

    “好,好!”桓冲哈哈大笑道;“眼下正要用兵,就天赐一只精骑,若是用好了,只怕有千人之力!好,好,真是天助我也,天助我也!”说着,他就站了起来,低声喃喃着:“有这只精骑,哪怕剩下的都是老弱病残也值得了!只是,这义军领袖,该给他个什么职位呢?”

    谁知道他的惊讶今天还没用完,张虎又继续说道;“小人倒是以为,这精骑还不算最厉害的!”

    “什么意思?”桓冲皱起眉头,微微有些不悦,这张虎也是跟着先兄的老人了,怎么就是不明白骑兵的重要价值呢!

    “小人看到了!这复汉军中有七百步槊手,手里拿的长槊应该是用马槊改的,长一丈八,头包熟牛皮,这倒是不算太奇特,可是这七百人行军起来整齐划一,全军上下犹如一人!小人亲眼看过,这七百人行军时排成一排十人的七十行队列,全军就是七十条直线,没有任何弯曲!”

    “什么!”桓冲这才大惊失色!

    他久经战阵,自然是知道什么是最难的。精骑虽然难得,可是这是因为南朝并不产马,因此这才对精骑求之若渴,而北朝民风彪悍,人人骑马射箭,因此想要拣选出武骑千群也不算难,顶多是多花一些时间招募勇士罢了。

    可是这步槊手的训练却不是挑选就能够的,要把一群从来没有练过步槊的人操练到整齐划一,犹如一人,这该是多么难!

    战场之上,最重战阵,只要战阵不垮,就算是纵横北国的具装甲骑也难以突进阵中,自然不能造成杀伤。可是这一个战阵说来容易,确实需要士兵面对如林的长槊,如雨的箭雨,纵横的马蹄怡然不惧,又哪里是容易做到的!

    若是说有上百精骑,北国的部落酋长都能做到,并不算难,可是要训练出这样整齐如一人的步槊阵,那就需要为将者的雄才大略了。

    “难不成,这义军的领袖还是个不世出的英才不成?”这么想着,桓冲立刻来了兴趣,不由得说道;“既然这样,你便请他们在原地驻扎,多送些牛酒过去,老夫要亲自去看看,你说得天花乱坠的军队到底有多么强大!”

    刘正手里握着一支毛笔,正愁眉苦脸地看着眼前的绢布,他是现代人,只知道用电脑打字,连钢笔都是提笔忘字了,又哪里会使毛笔!更何况,这年代用的还不是楷体字,那得等到唐代的颜真卿发明,这时代最流行的是王羲之的行书。

    行书虽然看上去行云流水,夭矫如龙,可是没有训练的看上去却是犹如天书一般,而写起来更容易露怯了。

    这还是行书,要是换了隶书或者大篆,只怕他刘正就是个彻彻底底的文盲了。

    “不行,不行!”刘正轻声嘟囔着;“要是真写字,那我苦心营造的伟大形象就没了!”皱着眉头想了一会,他立刻有了主意,连忙派人把自家两个老婆请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夫君为何不自己写?”徐裳有些好奇地瞪大了眼睛,看着刘正,眼睛里面充满疑惑。在她眼里,刘正通天文,晓地理,经史子集无一不通,绝对和文盲搭不上边,自然不会不懂写字。

    阿珠也是一脸茫然,显然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刘正不自己写字。

    “这,为夫主要是事务繁杂,没时间自己来写,因此要拜托你们二位!”刘正绞尽脑汁,终于想出一个借口来。

    “既然如此,夫君有事,妻子当服其劳!”两位美人立刻找到了发挥自己光热的地方,因此连忙保证把事情办好。

    “好,那我就说,你们写!”刘正笑着,开口说道:“题目就叫‘复汉军作战条例’,这第一条,就是选兵条例……”

    刘正说着,二女运笔如飞,很快就写了好几张绢布,心疼得刘正眼皮直跳:“一定要把可以量产的高质量纸张给搞出来,不然这写文告都得用绢布,实在是太亏本了!”

    一边说一边写,就看到了柳变走了进来,轻声说道;“小郎君,属下有事禀报!”虽然看到二女在一边写字,但是他却是目不斜视,只是凝神看着前方,一派毕恭毕敬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什么事?”刘正开口问道。

    “有个晋军的斥候长却是要来拜见小郎君,您是见还是不见?”

    “斥候长?”刘正寻思了一下,能够带领斥候分队的,怎么说也是个中下级军官了,这样的人或许权位不算大,但是对于晋军的了解却绝对是不差的,他眼下初来乍到,最需要的就是信息,倒是可以一见。

    这么想着,他立刻开口:“裳儿,阿珠,你们先歇息一下,我要会客。柳变,请他进来,态度恭敬些。”

    没一会杨忠就进来了,他转头刘正,立刻行礼道;“小人杨忠,见过小郎君。”

    “免礼,免礼!”看到杨忠态度恭敬,刘正不由得心情大好,连连推辞道:“刘某不过是一介白身布衣,杨兄却是军中骁将,我如何当得起杨兄的大礼!”说着,他留神打量了一下杨忠。

    这个军官看起来三十多岁,正是一个男人体力、精力和意志力最旺盛的时候,他身高不算高,不过是一米七左右,但是却孔武有力,一看就知道是在战场上殊死搏杀过的老兵。而他的脸虽然不算好看,但是眼睛里面却泛着一种智慧和坚定的光,显然不是寻常只知道舞枪弄棒之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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